100 USDT 成本
從 MAX、BitoPro 提 USDT 到幣安,10 月上路的 Travel Rule 要填收款人資料嗎?
金管會規劃的轉帳規則分兩階段:第一階段(預計 115 年 10 月)只適用境內 VASP 之間的移轉,幣安屬境外業者,照規劃要等第二階段、預計 116 年年底。BitoPro 公告自家預計 2026/10/20 上線,MAX 沒有可公開引用的說明。本文把新聞稿、法條與業者公告的原文對照出來,核驗日 2026-10-15。
十月以來,台灣幣圈最常被轉傳的一句話是「10/20 之後提幣要填對方資料」。這句話沒有錯,但它漏掉了最關鍵的限定條件:目前敲定的是境內交易所之間的移轉,而幣安是境外業者。
這篇把三份公開文件攤開對照——金管會 2026 年 8 月 4 日的新聞稿、全國法規資料庫上的辦法條文、以及 BitoPro 自己發的公告,看完你會知道這週從 MAX 或 BitoPro 把 USDT 提到幣安,到底會不會多一道手續。本文所有引述的核驗時間都是 2026 年 10 月 15 日。
先講結論:第一階段沒有把幣安算進去
金管會規劃的轉帳規則(Travel Rule)分兩個階段推動,新聞稿把範圍和時程寫得很明確:
| 階段 | 適用範圍 | 規劃時程 |
|---|---|---|
| 第一階段 | 境內 VASP 之間的移轉 | 預計 115 年 10 月施行 |
| 第二階段 | 境內與境外 VASP 之間的移轉 | 預計 116 年年底施行 |
民國 115 年就是 2026 年,116 年是 2027 年。幣安沒有完成台灣的洗錢防制登記,在這套框架裡屬於「境外 VASP」,所以「台幣在本地交易所買 USDT、再提到幣安」這條路,照規劃要等到第二階段,也就是 2027 年年底前後才會被納入。

幣安為什麼不在台灣的登記名單上、那份名單怎麼自己查,我們在金管會登記名單實查 11 家裡逐家對過,這裡不重複。
「3 萬元」被講反的頻率最高
很多轉傳訊息把門檻寫成「3 萬元以下不用填」。原文的意思正好相反。
金管會的修正重點第一條寫的是:VASP 不論移轉價值多寡,均應實施 Travel Rule,只是在移轉價值逾新臺幣 3 萬元時,要再額外取得一組資訊。
| 移轉金額 | 轉出方要取得的資訊 |
|---|---|
| 不論多寡 | 一律實施轉帳規則 |
| 逾 3 萬元 | 自然人另加出生日期與住所地地址;法人另加官方辨識編號與設立登記地地址 |

同一份新聞稿的第二項還加了接收方的義務:當接收的移轉價值逾 3 萬元,接收方要拿轉出方給的接收人資訊,跟自己手上的客戶資料核對。換句話說,3 萬元是「盤問變嚴」的分界,不是「以下免填」的免責額。
條文到今天都還沒有施行日期
這點值得單獨講,因為它決定了現在的法律狀態。
轉帳規則不是新規定。金管會在新聞稿裡自己寫得很清楚:我國在民國 110 年 6 月 30 日發布的辦法第 7 條就已經訂了相關規範,但因為各國法規要求差異、資訊傳輸系統規格不一致、跨境系統介接不易,「相關機制迄今尚未施行」。
打開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整編資料截止日為民國 115 年 10 月 8 日)可以看到,這部辦法的生效狀態仍是「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沿革寫的是 113 年 11 月 26 日修正發布全文 18 條,除第 7 條另定施行日期外,自 113 年 11 月 30 日施行。也就是說,第 7 條的施行日期到今天還沒有被指定。

第 7 條本文也值得看一眼,因為它就是未來填表欄位的來源:轉出方要取得轉出人姓名、轉出錢包資訊,加上身分證號、地址、出生日期及出生地三者之一;接收人那邊要的是姓名與接收錢包資訊。條文最後一款是硬規定——做不到前兩款,就不得執行移轉。
順帶一提,8 月 4 日那份是修正草案預告,不是已經發布的新條文;新聞稿明說各界可於公告刊登公報之翌日起 30 日內陳述意見。所以「10 月上路」目前的法律基礎,是主管機關與公會協調出來的上線時程,而不是已經生效的條文。
業者各自公告:BitoPro 給了日期,MAX 沒有公開說明
虛擬通貨商業同業公會在同一天發的聲明裡寫,公會已協助會員展開第一階段技術對接,「有關個別會員之詳細實施措施,將由各會員另行公告」。所以要看自己用的交易所會怎麼做,只能看它自己的公告。
BitoPro 的公告(最後更新 2026 年 10 月 1 日)給了明確日期:

三個重點:日期是 2026/10/20,提領時「須提供收款方之資訊」,以及「目前您無需進行任何額外操作」。公告同時建議先把常用地址存進「新增常用地址」功能,之後每次轉帳少填一次。
這裡要誠實說一個不確定的地方:BitoPro 這段話沒有寫「只有轉到境內交易所才會問」。實際上線後,提領介面是只對境內地址跳出欄位、還是一律先問再判斷,公告沒有講,要等它承諾的「詳細實務操作指引」出來才知道。
MAX 這邊,截至 2026 年 10 月 15 日沒有可以公開引用的說明——它說明中心的相關頁面需要登入才看得到,站外打不開。如果你主力放在 MAX,10/20 前後留意站內信和公告是比較實際的做法。
幣安那一側目前問不到台灣用戶
幣安在部分國家確實有自己的轉帳規則問卷,提幣時會要求填收款人身分資料。它的開發者文件列出適用的在地實體清單,2026 年 10 月 15 日查到的是 10 個:日本、哈薩克、紐西蘭、巴林、阿聯、印度、歐盟(波蘭、法國)、南非、澳洲、巴西——沒有台灣。
兩邊合起來看,這週從台灣交易所提 USDT 到幣安的流程大致不變:本地端照舊填地址、選網路,幣安端照舊只要地址正確就會入帳。真正會變的是你把幣從一家台灣交易所轉到另一家台灣交易所的時候。
10/20 前後,實際上值得做的三件事
第一,先把常用地址存起來。 不論之後跳出什麼欄位,地址本身填錯都是無法回收的,這點和轉帳規則無關。幣安對填錯地址與轉錯網路的處理方式差很多,USDT 轉錯網路能找回嗎裡有官方對「充值」和「提領」兩種情況的不同答案。
第二,別把新手續和到帳時間混為一談。 多一欄資料不會改變鏈上確認數,USDT 走哪條網路要等幾個確認、大約多久入帳,我們實測過USDT 從 MAX 轉進幣安多久到帳,那套數字不受這次規則影響。
第三,看公告而不是看轉傳。 這件事的時程至今仍是「預計」:法規第 7 條沒有施行日期,業者日期由各家自己公告,兩者都可能再動。本文引用的來源都是公開頁面,你自己打開比對會比看截圖可靠。
常見問題
10/20 之後從 BitoPro 提幣到幣安,會被擋下來嗎? 依金管會規劃的範圍,境內對境外的移轉屬於第二階段,不在這次上線的範圍內。但 BitoPro 公告只寫「提領虛擬資產時須提供收款方之資訊」,沒有區分境內境外,介面實際怎麼跳要以上線後為準。
我是個人用戶,需要先去申請什麼嗎? BitoPro 公告寫的是「目前您無需進行任何額外操作」。要做的準備頂多是把常用提幣地址先存好。
超過 3 萬元的轉帳會不會被拒絕? 門檻本身不是拒絕的理由,它只是要求再多蒐集出生日期、住所地地址等資訊。真正會導致移轉不能執行的,是辦法第 7 條第三款——必要資訊取得不到時,業者不得執行移轉。
為什麼有人說這規定 2021 年就有了? 因為條文確實 2021 年就寫進辦法第 7 條,只是一直沒有指定施行日期。金管會新聞稿用的措辭是「相關機制迄今尚未施行」。
資料來源與核驗
以下連結都是免登入可開的公開頁面,核驗時間 2026 年 10 月 15 日:
- 金管會新聞稿〈為提升虛擬資產移轉資訊之透明度,金管會規劃推動轉帳規則⋯⋯及進行法規預告〉(2026-08-04):兩階段範圍與時程、3 萬元額外資訊、接收方核對義務、30 日預告期。
- 全國法規資料庫〈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 7 條〉:生效狀態、第 7 條必要資訊清單與「不得執行移轉」規定。
- 中華民國虛擬通貨商業同業公會〈2026.08.04 聲明〉:協助會員技術對接、個別實施措施由各會員另行公告。
- BitoPro〈【公告】幣託遵循金管會規劃推動「轉帳規則」(Travel Rule)〉(更新 2026-10-01):2026/10/20、提領須提供收款方資訊、常用地址功能。
- 幣安開發者文件〈Withdraw Questionnaire Contents〉:適用在地實體清單(2026-10-15 查無台灣)。
時程與條文都還在變動中。如果你看到的頁面內容和本文不同,以你當下打開的官方頁面為準。
